济源为农民工追讨欠薪
《工人日报》(2011年12月26日 02版)
本报讯 13位来自陕西、广东等地的农民工,近日终于领到了拖欠1年半的工资,同时领到了依照被拖欠工资额75%比例支付的赔偿金,这是河南省济源市人社局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一个实例。
据介绍,接到13位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投诉后,济源市人社局迅速进行调查,先后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鉴于拖欠企业拒不执行,市人社局又协助农民工向济源市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帮助农民工们索赔拖欠工资赔偿金,力促这一事件得到完满解决。(赵作建 李建 常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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