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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12月25日 星期一

“好人好报”呼唤制度护航

【本周聚焦】如何建立好人帮扶长效机制?

本报记者 车辉
《工人日报》(2011年12月25日 003版)

2011年12月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一位骑自行车的老人行至闹市区街头,摔倒在地一动不动,众多市民包括私家车主在一旁围观,无一人敢上前搀扶他。王建伟 摄

背景

见义勇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本是中华民族传统道德中的常识,然而今年出现了一系列挑战社会伦理常识的事件,与5年前南京彭宇案情况类似,以至不少网友惊呼“好人难当”,伴随佛山小悦悦事件发生,反映出社会这种观念已在蔓延,一场道德危机凸显。


本报一版今日刊发《一次对救人者的艰辛救助》,讲述了农民工李国方见义勇为后,生命垂危无钱医治,各方求助无果之后,只能求助萍水之交的复印店小老板。而复印店老板也正是凭着一股“见义勇为”的信念,举全家之力才将李国方从死亡边缘拉了回来。两位好人接力救助时所面临的困境让人深思。

好人难当原因何在?留给我们哪些思考?该如何解决?近日,媒体透露,广东将修改出台见义勇为保护条例,诬告见义勇为者将被追诉法律责任,让做好人不再有“高风险”。专家表示,终结好人难当须有制度护航。

好人难做屡屡发生

今年9月,武汉市88岁的李大爷在离家不到100米的菜场门口迎面摔倒后,围观者无人敢上前扶他一把,终因鼻血堵塞呼吸道窒息死亡。同一天,上海一名老人在路口不慎摔倒,血流满面,但无人敢扶,最后只好叫来警察。各地此类现象已不是偶发。好人难做隐忧在持续发酵,面对摔倒的老人,伸一把手不再是助人为乐那么简单。越来越多的人担心如果没有自带摄像设备,没有旁人作证,很可能因为“说不清楚”被告上法庭,还可能会被判罚款,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类似“南京彭宇案”这样有争议的司法判决,对社会道德造成严重冲击,不少人声称改变了自己的社会认知与行为。而正是基于这样一些案例,“做不得好人、扶不起老太”才成为人们内心的阴影。

遇到老人倒地你去扶起吗?这一个本应简单的问题却让很多受访者纠结。

北京的一位市民告诉记者:“这些案件没出来之前,自己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见到老人倒地肯定会去扶,但现在犹豫多了,以后自己宁可选择报警。”持这种观点的人不在少数,可在现实中,没有社会帮扶,完全依靠警察解决问题,将大大降低救死扶伤的效率。

道德危机还是法律缺失?

“我能忍受别人诬陷我,但不能承担法律不公正的裁决。”来自金华遭遇“彭宇案”之痛的吴俊东这样说。他认为是法律裁决不公正导致好人难当。

见义勇为是在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受到损害时捍卫正义的义举。然而轰动一时的彭宇案中,法官依据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认为垫钱救助跌倒者就是心中有愧。道德和法律,究竟怎样在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上达成最佳平衡?

法律与道德本应是相辅相成,共同维系这个社会的美好。但有网友认为,目前几个案子结果说明,法官显然受到整个社会道德水准的影响,因为法官判决中提到的根据是“从常理分析”,而常理分析是基于社会经验。无论司法判决是否存在争议,事后一些过激的言论也值得深思,因为从相当一部分指责当事人和法院判决的语言评判中,依然无法看到一颗宽容的心。

有专家评价这种心态是道德饥渴的一种强烈表现。在对社会道德缺失表示痛心同时,又都希望从道德丰满的社会中获利。但人们似乎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言行、包括表达道德渴望的言辞,其实在继续恶化社会的道德气氛,而没有多少建设性价值。

一种观点十分典型:“法律是最后的衡量标准,要是这样下去,以后谁敢去做好人?”这种观点背后的指向是,如果社会就是这样,那就不要指望我遵守道德。而这种观点的盛行又加重了道德滑坡的程度。

但法律专家认为,见义勇为“伤不起”不仅仅是道德缺失,而往往是法律的缺位。

立法建立好人帮扶机制

社会问题研究专家郑升旭表示,用法律为好人撑腰壮胆,也许他们在以后做好事时,会少一些后顾之忧,也让好事变得像举手之劳一样的真正简单起来。各地已开始重视这个问题,立法建立好人帮扶机制。

广东省深圳市法制办公室近日发布《深圳经济特区公民救助行为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最大亮点是确立了助人行为免责的原则,根据条例,救助人提供救助行为,除存在重大过失,对救助行为的后果不承担法律责任。

为规避被救助人歪曲事实,《条例》还重点设置了举证原则:被救助人主张救助人在实施救助过程中存在重大过失,造成救助不成功后果,或者认为被救助人遭遇的人身伤害是救助人造成,要求救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被救助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

中国行为法学会副秘书长陈惊天表示,明确谁负有举证责任这一点十分重要。如果救助人负举证责任,显然将增添救助人在决定是否提供救助时的顾虑,不利于倡导社会互助的美德。而此类法律健全存在两个难题:一是不宜涉及人身权、财产权处罚;二是执行起来很难落实到位,因为发生争议的通常是证据十分缺乏的案件。

法律人士认为,道德与法律应互相补充,根本还是要通过帮扶机制的建立来降低人们见义勇为成本,鼓励善良,遏制反咬一口的恶意。

“法律不能对道德提出更高要求,但法律从来不排除道德,并且在根本上有助于道德的完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朱虎博士也同样认为,法律不仅是提供法官裁判的适用方式,而且具有让普通人知道该怎么做的功能。“更重要的是,救助别人带来的风险可以通过法律而得以化解,从而有助于良善社会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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