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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12月24日 星期一

屯溪法院建立“十五分钟接待制”

《工人日报》(2011年12月24日 007版)

本报讯(通讯员 陈国华)“我每次到法院送材料、咨询问题、反映情况,都能见到我想见、想找的法官。”张大妈这样称赞曾办理她案件的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法院。

近年来,屯溪法院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减轻当事人来回奔波劳苦,在接访工作中推行“十五分钟接待制”。凡是当事人来访,专职信访接待人员或值班法警问明来访原因和想找的法官后,主动通知当事人想找的法官,该法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15分钟之内在事先安排好的接待室接待来访人。法官因开庭、重要会议等事由无法接待的,由信访接待人员或值班法警与该法官联系确定预约接待时间和地点,进行预约接待,除因病或出差等特殊情况,预约接待相隔时间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该院同时规定,纪检组和11名廉政监察员负责该制度的监督落实和来访人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

“十五分钟接待制”的实施,进一步畅通了诉求表达渠道,有效防止了当事人多跑路、白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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