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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12月24日 星期一

白河林业局法律咨询中心当好职工“代言人”

《工人日报》(2011年12月24日 006版)

本报讯(通讯员 刘忠林)12月13日,一位女职工敲开了白河林业局法律咨询中心的办公室门,迎接她的是白河林业局法律咨询中心聘任的律师。两人经过一个小时的交流后,女职工带着满意的笑容离开了咨询中心。事实上,这只是白河林业局法律咨询中心的一个工作场景。

2010年12月21日,白河林业局成立职工法律咨询中心以来,已为职工进行法律咨询100多人次。其中,有为职工代写诉状的,有审查修改各类合同协议的、有代理劳动仲裁和诉讼案件的,但更多的是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职工有意见、有怨气,通过律师的专业法律咨询,化解职工心中的一些法律误区,在建设和谐林区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真正成为职工心平气顺的平台和企业稳定发展的减震器。

目前,该局职工法律咨询中心在聘用当地3位知名律师的基础上,还聘请了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作为中心的法律顾问,为职工、企业提供更为精准和优良的法律服务。律师们还制定《职工法律咨询中心暂行办法》和工作制度,规定每周二上午是法律咨询中心的接待日,无偿为职工及其直系亲属提供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为特殊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援助,使职工群众有了可以依托、信赖的“法律之家”。

职工法律咨询中心的成立,不但完善了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健全了劳动争议调解网络,维护了职工自身权益,拓宽了诉求渠道。同时还营造了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提高了职工群众的法律意识,使职工在学法、知法、守法的基础上,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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