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建设典型】宜昌:让市民永远与文明同行
《工人日报》(2011年12月23日 003版)
据新华社宜昌12月22日电(记者 刘紫凌 冯国栋)在日前北京举行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上,湖北宜昌被授予“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成为湖北首个获此殊荣的城市。经过15年奋斗,宜昌人终于圆了这一梦想。
1996年,宜昌吹响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号角。争创之初,就有市民和外商举报说,一些行政机关吃、拿、卡、要,群众不满意。为此,一场“机关作风大整顿”全面铺开,190多名干部受到处理。“由我来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三办”作风,在宜昌党政机关蔚然成风。
随着地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涌入宜昌。今年,宜昌创新社会管理,组建了1100人的网格管理员队伍。
湖北省副省长、宜昌市委书记郭有明说,“民生”二字最关情,百姓满意高兴,得到实惠,才能积极投身城市建设,投入到争创文明城市的行动中来。
从2005年开始,宜昌探索实施“志·能”激发关爱工程,针对贫困家庭子女实施从思想教育、技能培训,到引导就业的培训,让他们顺利实现就业、创业,一批贫困家庭因此脱贫致富。
15年来,宜昌涌现出一大批先进模范人物。“师德楷模”郑琦、“英子姐姐”刘发英、“诚信楷模”李国楚、“农民义工”李文英……在楷模影响下,市民整体道德水准在潜移默化中不断提升。宜昌年均献血人次超过4万、年均献血量约1500万毫升,连续7年居湖北首位。
宜昌市委书记郭有明领奖后表示,获得文明城市称号不是最终目标。宜昌将继续努力,让创建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让市民永远与文明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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