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福利待遇也应“引入到集体协商中来”
上海工会拟为职工福利制订“最低标准”
今年以来,已将带薪休假和职工互助保障两项列入集体协商范畴
本报讯(记者 钱培坚)“在早些时候,上海工会就已在讨论提议为职工福利也制订个‘最低标准’。”上海市总工会保障部副部长陈美琴说。近日当记者怀揣“夜班津贴标准为何16年不变”的疑问,走访上海市总工会时,陡然发现诸如夜班津贴、特殊岗位津贴、午餐标准乃至带薪休假、探亲假等职工福利早已进入上海工会的视野,有关职工具体的福利待遇标准也将会被引入到集体协商中去。
在上海市总法律部办公室,调研员谈育明很认真地从书柜里拿出一本成色很新的《政策汇编》,翻到有关夜班津贴标准的章节,果然“1996年以后,国家对中夜班津贴标准不再发文规定,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津贴标准,但不能低于1995年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的中夜班津贴支付标准”的说明赫然在列。
“企业走向市场了,应该行使更多的自主权,从这一点来说,政府部门的‘放权’本无可厚非。”谈育明说,“但问题在于一些社会责任感不强的企业,选择性忽略政府部门的本意,却死守16年前的标准不放,其用心就值得质疑了。”
对于一些事涉职工权益的具体福利待遇到底该如何维护?上海市总工会法律部部长吴萌表示,“应引入到集体协商中来。”
记者采访发现,在“两个普遍”持续开展的当下,越来越多的职工权益被列入集体协商的内容。上海澳星照明灯具公司在建立集体协商制度时,主动把“探亲假”等职工福利列入集体协商范围。在普陀区纺织行业集体协商会上,记者亲眼目睹,在讨论完工资协商方案后,双方又协商提高了午餐标准……
“相较于工资协商,福利协商的事项显得小了些,但在增强企业凝聚力上,同样有着积极作用。”澳星公司董事长张辉告诉记者。
据陈美琴介绍,今年以来,上海工会在带薪休假和职工互助保障两项工作上又加大了推进力度,将之列入了集体协商的范畴,取得积极成效。“上海工会从中总结经验,正在酝酿建议政府制订职工福利待遇最低标准的提案,为职工基本福利待遇全面导入到集体协商中奠定法理基础。”
“今年夏天,高温津贴费发放标准的公布,大大强化了这项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力度。由此可见,在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尚显参差不齐的情况下,适当的行政干预还是需要的。”吴萌说,正如制订最低工资标准,为广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奠定了基础,制订职工福利待遇最低标准,也将对全面维护职工基本权益发挥积极作用。
“在最低标准约束下,再通过集体协商,用契约条文固定,这样,职工福利方面的权益才能真正得到法律层面的维护。”吴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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