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济源
35项政策惠及女职工权益维护
《工人日报》(2011年12月20日 007版)
本报讯 截至目前,河南济源市已出台35项惠及广大女职工的政策,维护女职工生育权和其他女职工权益。
在济源,对纳入城市低保补助人口中的计生家庭女职工,由民政部门每人每月增发20元以上生活补助;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企事业单位的女职工晚婚的增加婚假18天,晚育的由单位奖励本人1个月的基本工资,独生子女母亲退休时一次性奖励本人12个月的基本工资;将女职工带薪产假时间延长到180天,休产假期间还给予其配偶1个月的带薪护理假。
对结婚生育的女职工,免费为其提供婚前健康检查、婚育知识培训、孕前优生筛查、孕期营养素补充及保健检查等系列化“套餐服务”。
与此同时,济源市还在所有厂矿企业及民营单位订立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规范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依法维护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应享有的特殊权益。
全市广泛开展生殖健康“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建立女职工健康档案,上门为女职工提供妇女病和乳腺病普查普治、避孕药具发送、节育术后随访、患病女职工跟踪治疗等服务。
同时,利用企业人口学校组织广大女职工学习权益保护的知识,增强了女职工的自我保护和保健意识与能力,提升了女职工的整体健康水平。 (原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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