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表彰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82.42%的企业开展创建活动,覆盖职工325万人
《工人日报》(2011年12月19日 002版)
本报讯 (通讯员王朝霞) 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扎实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深化创新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取得显著成效。日前,该省召开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化创新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并对“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优秀企业家”进行了表彰。同时,为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颁发了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状。
目前,山西省85%的市、县制定了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创建标准和中长期目标,58%的市、县成立了由党政领导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机构,82.42%的企业开展了创建活动,覆盖职工325万人。
据了解,山西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有5625户,厂务公开和职代会建制率分别达99.2%和99.5%;集体及集体控股企业4612户,厂务公开和职代会建制率分别达99.3%和99.7%。在已建立工会组织的非公企业中,建立职代会制度并实行厂务公开的企业达86.3%。在已建立工会的事业单位中,建立职代会制度并实行厂务公开的单位占83.9%。
山西省委副书记金道铭指出,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化创新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分类指导,最大限度增进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改进作风、深入职工,维护好广大职工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权益,形成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劳动生产率提高、企业竞争力增强、转型跨越提速的综合效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