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法院帮农民工讨回5年欠薪
《工人日报》(2011年12月17日 006版)
本报讯(记者郑耀辉 通讯员武文斌)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法院红透山法庭灵活办案,妥善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案。近日,他们又依法为24名农民工讨回了被拖欠长达5年的工资。
2006年5月,清原县罗坎甸村修桥时实施对外招标。在为该村修建桥梁过程中,建设方在当地雇用了24名村民参与施工。完工后建设方共拖欠24名农民工8000元工资。多年来,24名农民工向李某催要欠薪,但因李某远在山东,一直没能解决。
为了尽快帮农民工要回血汗钱,办案法官仔细分析案情后,了解到建设方李某在位于抚顺市的中国邮政银行有近万元存款后,要求银行配合法院将李某的账户予以查封。近日,被冻结账户的李某主动到法院履行了给付义务,农民工们终于要回了拖欠长达5年之久的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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