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和谐企业创建助推工资协商
《工人日报》(2011年12月09日 002版)
本报讯(记者吴铎思)“工资增长与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物价上涨等因素挂钩,建立工资按时支付与正常增长机制,是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发展,增强创建工作实效的重要举措。”福建省永泰县通过开展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推进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
据了解,永泰县在和谐企业创建中,以劳动关系和谐为重点,推进企业与环境、社会的和谐。大力推进企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女职工特殊权益保障专项合同和企业医疗互助等工作。成立了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加强分类指导。针对不同企业的实际,采取规模企业独立签订,小微型企业以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覆盖签订的方式。截至目前,全县参与创建活动的企业有569家,参与率达50%,其中规模以上企业参与率超过60%,有20%企业达到优秀。签订“三项集体合同”96份,覆盖企业554家,惠及职工4万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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