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话直说】“破坏性试验”也不提前说一声?
□ 童 生
《工人日报》(2011年12月08日 003版)
据12月7日《郑州晚报》报道,5日上午,安徽合肥包河大道高架桥一截在建“贝雷梁”发生倾斜,在梁内施工的10多位工人受惊,其中6人赴医院检查救治,1人手臂粉碎性骨折。该项目负责人称,发生倾斜的“贝雷梁”属于一次正常的破坏性试验,同步收集相关技术参数。
破坏性试验,即按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对产品和零件进行的直到破坏为止的实验。这个概念不难理解,为安全计,对尚在建设之中或者将要交付使用的相关公共设施、建筑进行试验,十分必要。但这种试验应该怎样进行?一个基本的常识是,既然是试验,当然要考虑安全的问题,要疏散现场不相关人员,维持现场秩序。按照这个标准,合肥市搞的这个“破坏性试验”很是让人费解,因为从报道来看,虽然后果不算严重,但毕竟有人受伤,有人受了惊吓。这说明,试验的时候,工人们还在现场热火朝天地工作。搞试验也不提前通知一声,这能算试验吗?是在试验施工人员反应够不够快,逃得是否镇定,还是命够不够硬?这分明是现场直播!
说是“试验”,意思就是说,这事儿是事先安排的,不是意料之外的。说白了,是试验,不是事故。可一个“破坏性试验”的新名词,就能糊弄住百姓,掩盖事情的真相吗?就算是试验,试验造成了人员受伤,不也是事故吗?相对“天气原因”、“临时工”之类的说词,“破坏性试验”也没高端到哪儿去。
都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可总有一些部门、一些人觉得公众很傻很天真,觉得随便找个说辞,公众就信了,实际上恰恰相反,很傻很天真的一直是那些欲盖弥彰的相关部门。
真相是遮不住的,对政府部门而言,信息公开透明才是惟一切实可行的应对突发事件、应对危机的明智之选,借口、谎言和欺骗,带来的只能是公信力的折损和公众的“老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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