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
国企工资集体协商实现“三百”
《工人日报》(2011年12月06日 007版)
本报讯 截止到10月底,北京市顺义区国有企业已经全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了工资专项协议,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实现了“三百”。
一是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100%。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顺义区将国有企业作为重点,推进协商工作。区三方和国资委召开专项会议进行部署,加强指导和考核,保证了协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工资专项合同中包含工资增长条款100%。顺义区国有企业在广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结合企业实际,全部就职工工资增长开展了协商。据统计,顺义区114家国有企业签订的工资专项合同中,平均工资增长幅度达到8%,惠及职工2.95万人。
三是工资专项合同与集体合同同步签订100%。国有企业将工资专项合同和集体合同同步签订,有效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促进企业的和谐稳定发展。 (吴海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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