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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12月03日 星期一

【医改在基层】长春大幅提高市民医保待遇

《工人日报》(2011年12月03日 002版)

本报讯 (记者彭冰)明年1月1日起,长春市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将再次大幅度提高,职工医保平均报销水平预计可达到86%,居民医保的平均报销水平预计可达到70%,这是该市近年来对医保待遇调整力度最大的一次。

记者从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了让市民达到病有所医的目标,长春市提高了医保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职工医保由6万元提高到9万元,居民医保由4.5万元提高到6万元,大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和不满18周岁居民由8万元提高为10万元。职工医保加上大额救助险种,一个年度内最高报销限额将由26万元提高到29万元。

与此同时,提高医保门诊统筹年度支付比例20个百分点。职工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400元提高到1200元,居民门诊统筹最高支付限额由400元提高到800元。为了合理引导患者分流,对于一些东北地区多发病和常见病,如高血压、心脏病、感冒等,只要持卡到社区门诊就医,即可得到统筹基金50%的补助。比如,享受门诊统筹待遇的职工,在社区门诊就医,原来医药费达到400元时可报销120元;适用新政后可报销200元。

此外,为促进保障模式由“保大病”向兼顾“慢性病和门诊小病”过渡,本次调整将慢性胃炎、慢性胰腺炎、慢性胆囊炎、痛风、重症肌无力、多发性肌炎和皮肌炎、银屑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等8种疾病,纳入了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范围,每月治疗费用最高限额为300元,统筹基金补助比例由50%提高到60%,个人承担比例则由50%减为40%。

据了解,新政策还提高了居民统筹基金住院支付比例5个百分点,并大幅提高了居民门诊特殊疾病报销比例。按照医疗机构级别,报销比例由低到高,从而合理进行医疗资源配置,降低患大病参保居民的个人自付水平。

同时,子宫内膜异位症门诊内分泌治疗和恶性肿瘤骨转移双磷酸盐治疗,也被纳入了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疾病范围,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1.2万元和3.5万元。而职工生育保险中围产期保健检查费、医疗费,全部由生育保险基金承担。

“长春市作为国家居民医保改革的试点城市,争取到了国家、省、市医疗保障补贴资金足额到位,促进了我市医疗保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毅强表示,为切实调整医保基金支出结构,发挥基金的共济作用,近期相应配套政策还将陆续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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