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老年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调查报告发布
逾1/3老年人权益曾经受损
《工人日报》(2011年12月02日 004版)
本报讯 (记者陶映荃)日前,在全国老龄办的支持下,中国消费者协会携手北京、河北、辽宁等25个省市的消费者协会,共同发布了2011年老年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调查报告。
2011年第三季度,中消协调查组对全国25个省市的8037名城镇老年消费者的基本消费情况、消费意愿、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权益维护情况以及老年消费者的意见建议等进行了调查。
调查显示,健康、休闲、养老类消费是老年消费者主要的消费关注点,食品、医疗、营养保健占据老年消费群体的日常消费支出前三位,养老服务、服装、餐饮、旅游、娱乐健身等正成为老年消费群体的新增需求点,老年消费需求潜力巨大。
与老年消费群体的需求相比,适合老年消费者的产品和服务还比较匮乏,特别是在养老服务和医疗服务方面,还没有可充分选择的养老机构供养老。最方便老人就医的社区医院由于医疗服务队伍和设备的限制,难以满足老年消费者的需求。
老年消费者在食品、医疗、保健消费方面权益受损害比例较高,在服装、营养保健、日化、旅游等方面发生权益受损的概率最高。“商品质量”和“虚假宣传”是损害老年消费者权益的主要原因。有超过1/3的老年消费者意识到曾遭受权益受损,对维权结果仅有四成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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