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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12月01日 星期一

国家发改委宣布今日起提高电价

销售电价每度平均上调3分钱,居民用电暂不上调 将在全国范围内对电煤进行价格干预

《工人日报》(2011年12月01日 004版)

本报北京11月30日电(记者车辉)国家发改委今天宣布自12月1日起提高电价:全国发电企业平均上网电价每度上调2.5分,并将在全国范围内对电煤进行价格干预,全面清理整顿涉煤基金和收费,还将实施阶梯电价。但居民用电价格暂不上调。

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介绍说,销售电价全国平均每度上调3分钱(销售电价是指电网经营企业对终端用户销售电能的价格,此处特指非居民用电),上网电价对煤电企业是每度上调2.6分,所有发电企业平均起来是2.5分,涨价幅度不大。

发改委还对煤炭价格进行了限制,主要规定,合同煤价在5%的幅度内可适当上涨;对市场煤价进行限价,秦皇岛北方港口的交易煤价,5500大卡的煤炭每吨不能超过800元。

同时,发改委还推出了居民阶梯电价指导意见,把居民每个月的用电分成三档,第一档是基本用电,第二档是正常用电,第三档是高质量用电。第一档电量按照覆盖80%居民的用电量来确定,第二档电量按照覆盖95%的居民家庭用电来确定。第一档电价保持稳定,不做调整,第二档电价提价幅度不低于毎度5分钱,第三档电价毎度要提高3角钱。

发改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三位一体同步推进的“组合拳”,是基于国民经济和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的慎重决策。“调整电价是一个系统工程,我们已经研究了半年之久,已对10个省市煤矿进行成本调查,结论是煤炭成本有较大下降,而价格有大幅上涨,利润逐年上升,因此需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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