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气候变化法律、管理体制不断健全完善
我国“十一五”少排放二氧化碳逾14.6亿吨
《工人日报》(2011年11月23日 04版)
本报北京11月22日电(记者车辉)国务院新闻办今天发布《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11)》白皮书说,我国完成了“十一五”规划提出的节能目标,201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05年累计下降19.1%,实现节能6.3亿吨标准煤,相当于少排放二氧化碳14.6亿吨以上。“十一五”期间,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健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白皮书显示,“十一五”期间中国以能源消费年均6.6%的增长支撑了国民经济年均11.2%的增速,能源消费弹性系数由“十五”时期(2001年~2005年)的1.04下降到0.59,缓解了能源供需矛盾。
白皮书说,我国通过分解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建立了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对全国31个省级政府和千家重点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评价考核。2010年,全国18个重点地区开展节能减排专项督察,进行严格的目标责任考核和问责,促进了全国节能目标的实现。
此外,我国加快推进能源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对高耗能行业实施差别电价,对超能耗产品实行惩罚性电价,推动供热计量收费。设立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稳妥推进资源税制改革,不断完善出口退税制度,调整车辆购置税政策,改革车船税。对高效、节能、低碳产品实施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据介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已编制完成了地方应对气候变化方案,并已全面进入组织落实阶段。中国还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性文件,发布了《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等重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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