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年检公报让厂务公开接受社会公评
全市公有制企业全部实行厂务公开
《工人日报》(2011年11月22日 02版)
本报讯(记者邹明强 通讯员彭德海)湖北荆门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建设年检公报制度,让厂务公开接受社会公评,以治理各项公开工作曾经存在的“纸上功夫”的现象。荆门市负责这项工作的相关人员日前告诉记者,该制度实行1年来,全市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公有制企业达到100%,公司制企业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的有109家,建制率为94%。
据介绍,接受社会公评和监督,是厂务公开年检公报制度的核心。为了使年检公报制度运行更加科学和规范,荆门市将厂务公开工作作为全年的重点工作,进行项目管理;通过召开座谈会、形势分析会、专题会、培训会、现场推进会的形式,让各企事业单位明确实行年检公报制度的目的、意义和要求。与此同时,还开展了评先表模、征文比赛、建制专项行动等活动,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创先进程。
荆门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刚在总结此项工作时说,厂务公开年检公报制度运行以来,推动了全市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逐步建立起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有效地落实了职工的知情权、监督权、表达权和参与权,促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企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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