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在基层】福建全科医生多点注册执业
本报讯 (记者吴铎思)为提高全科医生的收入,福建省将允许全科医生多点注册执业,全科医生可以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医院)全职或兼职工作。福建省政府日前发出的《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表示,将用10年时间建立全科医生制度,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力争实现城乡每万服务人口有4名全科医生的目标。
根据意见,福建将全科医生培养逐步规范为“5+3”模式,即先接受5年的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教育,再接受3年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并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医师资格。同时,2012年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全科方向)要按照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的要求进行培养。培养对象每人每年可享受12000元的生活补助。
全科医生可根据需要多点注册执业,可以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医院工作,也可以独立开办个体诊所,或与他人联合开办合伙制诊所。在县级、乡镇卫生服务机构执业的全科医生,可申请同类别至多三个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
将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签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为基本医保的定点服务机构,参保人员可在本县(市、区)规定范围内自主选择签约医生,期满后可续约或重新选择。
此外,为保障全科医生的收入待遇和职业前景,该省计划全面实施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在内部绩效工资分配中设立全科医生津贴,向全科医生等承担临床一线任务的人员倾斜。绩效考核充分考虑全科医生的签约居民数量和构成、门诊工作量、服务质量、居民满意度以及居民医药费用控制情况等因素。基层全科医生可优先聘用到全科主治医师岗位,职称晋升可放宽外语要求,晋升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的不对论文作硬性规定。
据了解,目前该省已经通过在岗医生转岗培训等方式多渠道地培养全科医生。从2009年开始,在乡镇卫生院着手开展全科医生的培训,要求3年制医学专科毕业生,必须在认定的培养基地经2年临床技能和公共卫生培训。培养合格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对象,可注册为全科医师或助理全科医师,取得省卫生厅颁发的培养合格证书作为其报考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必要条件之一。到明年,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万名服务人口将有3名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有4名全科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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