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个体工商户可转型升级为企业
《工人日报》(2011年11月21日 03版)
本报讯 (记者尹雪梅)为支持、鼓励有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做强做大,引导其向现代产业转型升级,11月19日,北京市工商局公布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个体工商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登记办法》,在京的个体工商户可以自愿申请转型升级为三种企业组织形式,同时原名称字号仍可保留。
今年11月1日,国家《个体工商户条例》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北京市工商局表示,对于从事的经营项目符合北京市及各区县产业政策的个体工商户,积极支持其转型升级为企业组织形式;对不符合北京市及各区县产业政策的个体工商户,在引导其调整经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后即支持变更为企业组织形式。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自身经营的需求申请变更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三种企业形式。
同时,北京工商部门还推出一些优惠政策,如转型升级后为原个体户保留原名称字号;个体户变更前经批准的专项许可变更后无需审批可延续使用等,最大限度地保留了原个体工商户经营活动的延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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