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残疾人有望获得无息贷款
《工人日报》(2011年11月20日 01版)
本报讯 (记者王瑜)近日,中国残联、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共同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康复扶贫贷款和贴息资金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对残疾人康复扶贫贷款政策做出重大调整,加大金融贷款扶助贫困残疾人的作用。
此次四部门下发的通知提高了中央安排的康复扶贫贷款指导性计划(由每年8亿元提高到10.3亿元),对康复扶贫贷款中项目贷款和到户贷款的扶贫效益做出明确要求,做到扶真贫、真扶贫,使有限的残疾人扶贫资金发挥出最大的扶贫效益和成果,并鼓励开展贷款担保金和风险金制度的试点,积极缓解残疾人户贷款难问题。
根据文件通知,康复扶贫贷款政策的调整后,项目贷款的贴息利率由3%提高到5%,到户贷款的贴息利率由5%提高到7%,使很多地区农村残疾人实现农村小额贷款零利率,极大减轻了农村贫困残疾人偿还贷款的经济压力,提高了农村残疾人勤劳致富的积极性。
据了解,康复扶贫贷款是国家专项用于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的信贷资金,在“十一五”时期一直保持着每年8亿元的贷款总规模。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广大农村残疾人在享受各项社会保障的基础上,谋求发展的愿望更加迫切,对发展生产的资金需求与日俱增,期盼国家康复扶贫贷款政策调整并加大信贷资金扶持力度。中国残联等四部门根据形势,出台政策,及时调整,力求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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