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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11月19日 星期一

【道德观察】靠形象标志提升形象,幻觉!

吕信
《工人日报》(2011年11月19日 07版)

将打造新形象的着力点放在一则标志上,显得很傻很天真。整治混乱市场的利器,恰恰在于手中的权力和责任


为了进一步提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的形象和社会地位,从2011年11月8日至12月31日,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重金征集机关品牌名称和形象标志,机关品牌名称和形象标志同时被采用的,奖励10万元人民币;分别被采用的,各奖励5万元人民币。

10万元征集机关品牌名称和形象标志,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这次真是下了大本钱,其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提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的形象和社会地位,更好地服务公众和民生;而且要求也不含糊:什么机关品牌名称能体现为民监管、为民服务的理念,体现食品药品监管文化内涵和精神风貌;什么形象标志能准确反映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特点,不仅要有很强的视觉冲击力,同时还要考虑与国际接轨等等,几乎囊括了方方面面,大有追求最完美最超前的气势。

有意思的是,河南省单2011年食品领域爆出的问题就触目惊心:双汇瘦肉精火腿肠,加了硼砂的沙琪玛,郑州思念水饺细菌超标,这些食品安全问题每一次曝光都在全国掀起了轩然大波。问题药品在全国也是挂了名号,国家药监局2009年曝光28批次药品不合格,其中河南药品抽检问题最多。食品、药品两根火线一齐燃烧,烧得河南省相关部门想来也有点羞愧,于是想到用形象标志来提升形象这招,似乎品牌名称和形象标志一挂在局机关大门前,形象立马就提升了好几个台阶,官员们便可以忘掉羞愧迎接灿烂。

河南屡屡出现的食品和药品问题,监管部门首当接受质疑,引以为戒。然而,将打造新形象的着力点放在一则标志上,多少显得很傻很天真。整治混乱市场的利器,恰恰在于手中的权力和责任,空置的权力,也将“权为民所谋”这句话束之高阁,老百姓又何来良好的生活环境?监管部门的形象又如何立得住?

将形象工程和提升形象连在一起,是官员们在幻觉下的牵强附会,难道有了机关品牌名称,有了形象标志就能提升形象吗?如果提升形象这样简单的话,那就让所有的机关单位都去花钱搞这么一个形象工程,花再多的钱也值得。可是形象不在大门口,它在百姓的眼里,在百姓的心里,品牌名称和形象标志文化内涵再高,视觉冲击力再强,那也只是在单位的大门口悬挂着,可以望梅止渴,但它无法走进百姓的心里,并且它们会常常刺痛民众的眼睛。

10万元巨资玩形象,除了捞了个耗损公款的名声外,什么形象也不会回来的。一个职能部门沦落到要靠形象标志来提升形象本身就是一个讽刺。形象不仅得不到提升,还捉不成鸡反蚀米,落得个浪费财政钱财的名声,又给人们添了一个茶余饭后的谈资。

最让人啼笑皆非的是,形象标志还要求“和国际接轨”。需要与国际接轨的,不是标志,而恰恰是严格的执法、不懈怠的担责,才对得起纳税人的每一分钱。  

改变执法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执法水平,严肃执法纪律,将手里的权力化在百姓餐桌和药品的安全里,化在百姓的期盼里,化在百姓的微笑里,百姓吃得安全,吃得放心,才是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最好的肯定,到那个时候,监管部门的形象不请自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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