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针对正宁超载校车重大事故要求
紧急排查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
《工人日报》(2011年11月18日 05版)
本报讯(记者尹晓燕)据了解,11月16日9时40分许,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一大翻斗运煤货车与当地幼儿园接送车迎面相撞,截至17日中午,已造成20人死亡,其中两名成人。
9时40分许,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西街道班门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车号为陕D-72231的大翻斗运煤货车与正宁县榆林子镇小博士幼儿园接送校车迎面相撞,校车司机与4名幼儿当场死亡,多名幼儿重伤。11时50分,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人员上升至20人。其他受伤人员正在接受救治。据介绍,发生事故的校车核载9人,实载64人。
目前,受伤人数和事故原因等详细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针对这起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情况,教育部当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立即开展对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情况的排查。
通知要求逐校逐园逐生对学生上下学乘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了解,对学校和幼儿园租用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用维修,发现有家长租用社会非法运营车辆的要予以劝阻。对农村贫困地区、交通运力比较困难的地区,当地教育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统一为学生和幼儿配备或租用安全车辆上下学,确保中小学生和幼儿安全。
通知规定:学校租用社会车辆时,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核准,必须与车辆出租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严禁使用安全状况达不到要求的车辆上路。要认真开展对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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