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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11月18日 星期一

革命老区湖北红安珍藏历史文物

【走基层·我在现场】80年前一纸通知实证苏维埃关注劳工问题传统

社会保险列为政府首要工作之一 重视与工会工作相结合

《工人日报》(2011年11月18日 01版)

本报讯 (记者张刃 王四新)这是一则鲜为人知的旧闻:早在80年前,鄂豫皖省苏维埃政府劳工委员会就曾发出通知,征收社会保险费,以救济、扶助失业工人。其内容与操作,成为我党领导下的人民政府关注劳工问题传统的实证。

这是记者近日慕名前往革命老区湖北红安采访时,意外发现的。

据了解,红安1926年就建立起的工会组织,(“七里坪工会旧址”已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在红安县文物局至今仍保存着一份铁笔刻板蜡纸印刷的《鄂豫皖省苏维埃政府劳工委员会通知第一号:为征收社会保险事》文件,其签署时间为1931年4月3日。其主要内容是要求各级劳工委员会征收社会保险费,具体规定为,“新成立之工厂,未开工之先,应按其呈报之全部资本抽百分之四作为保险费;为保护贫农利益和与中农采取联盟起见,只从中农贫农雇主的经济中抽纳百分之一作为保险费。”值得注意的是,《通知》特别要求,“将这项工作委托当地工会去做,和工会讨论更妥当的办法,督促工会将这些社会保险费收集交给县工会转交县劳工委员会社会保险局。”

文件所指的劳工委员会是当时苏维埃政府的办事机构。劳工委员会下设:失业保险局,负责管理失业工人救济,向雇主或资本家抽缴保险费,使工人生产有保险;劳动介绍所,负责介绍失业工人工作;劳动保险局,负责制定劳资条约,宣布条约无效,规定工作时间等;劳动检查所,负责检查工厂是否卫生,是否执行劳动保护法;此外,各工厂附设劳动训练所,负责训练一般学徒,取消压迫和剥削青年工的学徒制。上述各项,与我们现在的劳动保障工作内容相差无几,在80年前的中国,颇具先进性。

这份“第一号” 《通知》表明,当时的苏维埃政府就把社会保险作为首要工作之一,并且十分重视政府工作与工会工作的结合。这份珍贵的文物,也成为目前已知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政府最早的征收社会保险费的文件。而当时苏维埃政府劳工委员会各机构的设置,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政府最早注重劳工问题,且机构最健全、程序最规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历史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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