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委作出向江小金学习的决定
《工人日报》(2011年11月18日 01版)
本报讯(记者李刚殷 通讯员陈海明 胡顺兵)日前,中共浙江省委发出《关于开展向江小金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决定指出,江小金同志是新时期电力建设战线的杰出代表,是浙江省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他的模范行为和高尚品德,生动诠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详见本报8月26日、9月15日一版)。
《决定》号召浙江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江小金同志为榜样,学习他秉持党性、心系群众的政治品格,加强党性修养,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学习他忘我工作、乐于奉献的人生境界,忠诚党的事业,立足本职,勤勤恳恳,争创一流业绩;学习他坚持学习、勇攀高峰的进取精神,紧贴工作需求,瞄准技术前沿,竭力创业创新;学习他严于律己、廉洁奉公的高尚情操,永远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永远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学习他淡泊名利、以德齐家的优良品德,提高道德修养,塑造高尚人格,不断深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
《决定》要求把开展江小金同志先进事迹学习宣传活动作为当前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结合起来,确保学习活动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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