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说】“不作为奖”
赵春青/画 小郭/文
《工人日报》(2011年11月15日 03版)

据《西安晚报》报道,冬季供暖马上就要开始了,可最近西安市电视塔华城万象小区业主的心里却很凉。每天供热13个小时,但每月每平方米的取暖费却为6.6元。业主普遍认为供暖费过高,大家一气之下给物业颁发了“不作为奖”锦旗,物业公司则表示,他们也有苦衷。
给物业公司颁发“不作为奖”,万象小区的业主够“有才”的。然而,这样的“才气”却抵不住物业的霸气。按照西安市的有关规定,实施自备锅炉供暖和二次转供热的小区,供热单位需根据上年度供热成本运行费用情况,提出本年度供热价格初步方案,与用热人协商一致后,按照区域划分,到市或区、县物价局办理备案审核手续,经公示后执行。但物业自定收费标准,不跟业主商量,于是引发矛盾。供暖拖不得,物业公司不作为,主管部门不能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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