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欧盟将加强能源合作
《工人日报》(2011年11月13日 001版)
本报北京11月12日电(记者 戴明阳)记者从国家能源局获悉,中国与欧盟将加强能源合作,共同维护能源安全,未来将把提高能源加工转换效率、清洁能源开发利用以及能源的监管体制和管理作为合作重点。
据悉,第五次中国——欧盟能源对话已于8日在比利时布鲁塞尔召开。会议期间,中欧双方签署了会议纪要,达成了主要共识。根据纪要,中欧将在可再生能源(风能和太阳能)、核安全、能效、电网标准、清洁煤等双方共同关心的领域,加强有关政府监管政策和最新进展的信息共享与经验交流,在技术标准领域开展合作,为中欧企业开展务实合作创造条件。
同时,中欧将共同加强对中欧清洁能源中心的管理和指导,推动其在清洁能源和技术领域取得积极进展。中欧清洁能源中心将积极促进双方在清洁能源领域共同研发,并鼓励双方私人伙伴参与。
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说,能源合作已成为中欧双方最为活跃、最具潜力的合作领域之一。中国与法国在核电、与德国在光伏发电、与丹麦在风电、与英国在石油勘探开发等方面开展了多项务实合作。中欧能源合作为双方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分享了市场和技术,促进了经济增长和共同发展。
根据纪要,为落实中欧领导人达成的共识,中国国家能源局与欧盟委员会将于2012年在布鲁塞尔联合主办中欧高层能源会议,会议将促进双方在能源安全、能源科技、能源与城镇化挑战的联系,以及在中欧能源发展战略与规划领域进行深入交流,确定未来双方务实合作的方向和重点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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