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处罚消防设计不达标单位
《工人日报》(2011年11月12日 006版)
本报讯(通讯员 石小军 季龙)近日,山东枣庄市公安消防支队对四家建筑设计单位未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依法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枣庄消防部门在对枣庄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山东中大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北京京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山东文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等四家设计单位申报的住宅小区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审核时,发现多个建筑工程未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

本报讯(通讯员 石小军 季龙)近日,山东枣庄市公安消防支队对四家建筑设计单位未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依法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枣庄消防部门在对枣庄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山东中大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北京京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山东文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等四家设计单位申报的住宅小区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审核时,发现多个建筑工程未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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