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工人日报 2011年11月12日 星期一

香港一公司非法集资律师竟作“见证”

法院判决青岛某律师事务所担责70%

本报通讯员 傅勇 赵壁
《工人日报》(2011年11月12日 006版)

法明 图

一家香港注册的投资公司,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专门针对老年人进行非法集资。非法集资者用律师开具的见证,证明合同有效,诱使老人拿出钱来,最后卷款而逃。老人集体被骗,无奈之下将律师告上法院。 日前,在青岛市市南区法院, 16名被骗老人领回了34万余元案款。

90岁老人领骗款

10月26日上午10点,青岛市市南区法院一楼大厅,站着二三十个老人,相比以往的肃静,显得十分热闹。该院正在对前一阶段,通过反规避执行行动执行回来的案款,进行发放。

领案款的人出具身份证并填写相关信息后,就能拿到钱了。在前来领案款的人中,十几位满头银发的老人格外引人注目。其中一位是90岁高龄的银行退休职工张老先生。张老先生介绍,他们一共有16个人,都遇到了非法集资的骗子,投资的钱被卷走了。 “大多数是每人投资两万元,个别人投了6万元或10万元。”张老先生说,他们收到法院通知, 16个人一共领了34万元。

电话推销诱投资

2007年,青岛市数十位已经退休在家的老年人相继接到这样一个推销电话。打电话的人自称是香港聚丰投资公司,称在他们公司投资回报很高,比银行利息高很多,投资两万元,每个月可获利息上千元,但是投资额不能少于两万元。

为了打消老人的顾虑,他们邀请老人们到公司在青岛市中山路某商厦租的办公室,给老人们看在香港注册的营业执照。在投资服务合同上,还有青岛某知名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合同合法有效的见证证明。

正是律师事务所签字证明的条款打消了老人投资的疑虑,20多位老人瞒着子女、家人,将自己的养老钱从银行取出来,投资到香港聚丰公司,每人2万至10万元不等。没想到钱交上后,还没来得及领第一个月的收益,香港聚丰公司的人就卷款跑了。经查,该公司没有在内地进行工商登记,查不到任何追回投资款的线索。

律所被判担责70%

向香港聚丰公司追回投资款无望, 16名被骗老人将在合同中签字证明合同合法有效的青岛某律师事务所告上法院,要求赔偿损失。

青岛市市南区法院审理查明,青岛某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代表在受害人和香港聚丰公司签署的投资服务合同中签名证明“双方在本律师面前共同签署……该合同内容真实有效,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规定”。

法院认为,该律师事务所没有尽到应有的审查义务,对受害人的投资行为造成一定程度上的误导,判决该律师事务所承担70%的赔偿责任,赔偿16名受害人34万余元。另外,受害人自身也有过错,承担30%的责任。

青岛市市南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高振东介绍说,涉案律师事务所名下没有资产,该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和律师频繁跳槽,案发时律师合伙人很多都离开了该律所,新进的律师合伙人又不想承担赔偿责任,并上诉到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但青岛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关于中工网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6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