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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11月02日 星期一

创先争优无止境

——南通市工会工作创新成果扫描(下篇)

本报记者 王伟 本报特约记者 王君东
《工人日报》(2011年11月02日 003版)

这些年,南通各级工会立足实际,你追我赶,形成了竞相创先争优的良好工作局面,出现了一大批创新成果,得到地方党政、企业和广大职工的认可,被有关人士称为工会工作的“南通现象”。

“创先争优无止境!”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陆玉明说,不断提升工会服务职工的能力,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南通工会人将把创新视为永恒的使命。

“常任制”、“四方评议”

探索工会强会之路

进入新世纪以来,面对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南通各级党政迫切需要工会组织在组织引导职工参与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作用,积极作为。

而体现独特作为,需要工会组织以强有力的自身建设作支撑和保障。在此背景下,如皋市总工会从2008年起,开始了以工代会年会制和工代会代表任期制为核心内容的工代会代表常任制探索与实践。

如皋市总工会主席刘建明介绍,如皋工会的代表常任制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每年召开一次年会。一般于每年3月底前召开一次,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到会方能举行。二是以代表团为单位开展学习、调研,组织专项视察活动。三是通过代表联系会员群众,收集社情民意,书写提案,及时反馈给上级工会组织。

2008年,工会代表、如皋市白蒲镇工会副主席张胜民看到,原市总工会的困难职工援助中心的阵地规模和服务模式已与职工需求大不适应,提出“建立面向全体职工的职工服务中心”的建议。当时,如皋市总工会正筹划建立市职工服务中心。收到张胜民的书面建议后,市总工会领导班子集体与他面商,根据代表建议对原来规划方案作了完善和修改,最后敲定了集职业介绍、困难援助、法律援助等八大功能于一体的服务模式,从而更好地适应了职工的需求。

4年来,如皋市总召开了五次代表大会,先后解决了代表资格确认和补选、代表提案质量的提高、收集与办理、代表活动的组织与安排、会议经费的保障等难题,逐步在代表心中形成了一种联系职工、收集民意、参加会议、参加调研、反映意见、提出建议的代表“惯性工作模式”,代表的责任心和荣誉感显著提高。

刘建明说,“常任制”实践带来了显著成效:有利于扩大工会民主建设,有利于增强工代会代表的责任感,有利于加强对工会机关及领导干部的监督和制约,有利于密切与会员群众的关系……

如果说如皋的常任制实践开启了民主建会的强会之路,那么海门市总工会“四方评议”实践则开辟了一条开门办会的强会之路。

随着非公经济的迅猛发展,基层工会组织绝对数激剧增长,但重组建、轻规范,重形式、轻活动现象较为严重,尤其是部分基层工会干部因有“被雇佣”意识而不能真正为职工说话办事。

看准“病根”后,海门市总逐步创设出“四方”评议机制来“对症下药”:即由会员代表、上级工会、企业行政和社会代表对基层工会和工会主席进行民主测评。

海门市总工会成立4个指导督查组,乡镇工会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组,具体负责监督和参与企业工会制订评议方案、组织评议活动、负责评议结果的汇总反馈等工作。

各乡镇工会根据市总“四方”评议的实施意见结合企业实际会同企业工会制订好实施方案。针对“四方”特点,把为职工办实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为职工评议的重点,占比30%;把发挥职工积极性、创造性,服务企业发展作为行政评议的重点,占比20%;把工会各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上级工会的评议重点,占比30%;把工会在服务大局、协调劳动关系参与社会管理中作用发挥情况作为社会代表评议的重点,占比20%。

组织“四方”开展民主评议活动时,由上级工会或企业党支部组织召开企业会员代表大会,邀请企业行政、上级工会代表、所在乡镇人大代表、劳动保障、企管站等社会代表列席会议。参加评议的“四方”代表根据工会工作报告和主席个人述职,进行民主测评。上级工会和企业党支部共同对各类测评表进行统计汇总。

最后是信息反馈和整改落实。根据得分多少,把接受评议的工会主席列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基层工会平均得分80分以下的不合格。上级工会把测评情况和“四方”代表的意见、建议分类进行整理后连同评议结果反馈给基层工会和工会主席。在评议中,对得分较低、职工意见较多的基层工会,共同帮助查找原因,拟定整改措施。对得分较低的工会主席进行谈心教育,并将整改内容和限改时间张榜公布,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择时重新进行评议;对经整改后仍不满意的,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依法调整工会主席人选。

3年多来,海门市开展“四方”评议活动的企业工会达2760家(次),50人以上企业工会全部开展了评议活动;评议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2900人(次),12名基层工会主席因评议不称积被调整。

海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主席管云山说,“四方”评议给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带来了三个方面的变化:一是增强了会员民主参与意识,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得到了显著增强,工会活力得到了充分激发,职工群众的会员意识、企业主的工会意识明显提高;二是强化了广大工会干部的履职意识和服务职工的使命感,改变了过去工会干部干与不干、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状况,基层工会的建家水平以及企业行政和会员对工会的满意度不断提高。三是提升了基层工会班子活力,大大增强了工会干部的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特别是对一些工会业务不熟、职工威信不高、作用发挥不明显的不称职工会主席进行调整,大大激发了基层工会干部开展工会工作的主动性,提升了基层工会干部说话办事的能力。

“工者有其屋”

开农民工住房保障先河

国庆节前,来自安徽、在南通打工的胡永刚刚办结了城市保障房申购的手续,他相信,在这座自己工作的城市拥有住房已不是遥不可及的梦想。因为他知道,此前,已有19名跟他一样的来自五湖四海的外来打工者在这个城市里实现了“住房梦”。

胡永还知道,是工会组织帮他们带来了这一福音和实惠。

早在2009年10月,南通市总工会组织对市区76家农民工比较集中的企业开展了农民工住房和缴纳社会保险情况的专题调研。调查情况显示,该市有近75%的外来农民工在城市租房居住,由于没有相对稳定的、适于家居生活的住所,大量外来农民工被迫在城乡之间流动。如何缓解外来工的住房难,不仅影响着城市发展和区域竞争力,也势必影响社会和谐。

当年12月3日,在市政府与工会召开的联席会议上,南通市总工会提出了将优秀农民工和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较长的外来农民工纳入市区城镇住房保障范围的建议,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由此,降低门槛,把外来工纳入保障体系范围,成为南通市工会、人社局和住房保障部门为外来务工人员量身定制的民生工程,并很快上升为地方政府的施政大计。去年,南通率先在全国将在市区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优秀农民工、在市区工作且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达10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畴。

从去年6月中旬起,南通市工会、住房保障、人社局正式受理申请。经过联合会审,21户递交申请材料的农民工家庭最终被确认19户符合要求。其中17户为优秀农民工家庭,2户为交纳养老保险时间较长的农民工家庭。目前首批享受经适房的19名农民工都已办理了贷款申请手续、拿到了钥匙,其中6户已经入住新房,另外13人正忙着装修新房。

“外来务工人员属于城市的中低收入人群,政府有责任、有义务提供多种类型的保障性住房,实现‘工者有其屋’。”“今后,南通将每年从市区经济适用住房总量中按15%的比例,作为外来农民工的经济适用住房房源,长期接受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申请。”农民工住房保障在南通虽已破冰,但在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陆玉明看来,在农民工“住房幸福”上,工会组织还是任重道远。“在此基础上,接下来,我们要做的就是努力解决农民工收入偏低问题,推动政府不断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加大农民工工资保障力度,让越来越多的农民工有钱买房或改善居住条件。”

去年8月,南通市委书记丁大卫专门致信,表扬南通市工会、住房保障和人社局等部门联合开展的农民工住房保障工作,肯定此项工作“是一项很有意义的探索,有利于引导外来农民工努力工作、争先创优,有利于产业发展和社会和谐。”其后不久,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向全国介绍了“南通做法”,称这一举措“在江苏乃至全国开创了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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