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宏源6年“诉回”专利权
《工人日报》(2011年10月29日 005版)
本报讯 (记者张伟杰)近日,北京市高级法院作出判决,结束了持续6年的上海宏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与德国西门子全资子公司欧司朗(OSRAM)有限公司之间的专利侵权纠纷案,宣告了宏源照明的胜诉。
据悉,上海宏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于2003年推出新型无电极节能荧光灯,这种灯具有光效高、寿命长、损耗低等特点。此后,宏源公司又陆续推出多种不同结构、不同外观的无电极节能荧光灯,并在国内外获得多项专利。
2005年10月,德国欧司朗公司以侵犯其ZL96191079.8号中国发明专利权为由,将宏源公司诉至上海市二中院,要求宏源停止生产、销售LVD无电极荧光灯。上海宏源认为,尽管二者的技术方案较为相关,但并不相同,因此,宏源不构成侵权行为,并以ZL96191079.8号中国发明专利的授权不符合中国专利法规定为由,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原告的该项中国发明专利全部无效。
经过多轮诉讼,法院最终认定宏源公司的新型无电极节能荧光灯不构成侵权。同时,法院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欧司朗公司专利无效的决定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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