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话题】“红校服”、“绿领巾”, 校园“连续剧”?
据10月26日《南方都市报》报道,日前有网友爆料称,内蒙古包头二十四中向初二、初三年级成绩前50名的学生,以及部分进步特别快的学生,发放了一款与众不同的红色校服,背面印有“包24中优秀生,翔锐房地产”字样。该报记者查实,该校确实发了100件特殊红校服,以区分普通学生,目的是树立榜样,校服由当地一家地产企业赞助。
西安“绿领巾”风波尚未平息,内蒙古又爆出优秀生“红校服”事件。包头二十四中校方说,红校服是为了“树立榜样”,这样的说法实在不敢苟同——如此扎眼的“红色”摇曳在校园之中,真能起到奖励、激励的作用吗?
首先,学校奖励、激励学生的方式很多,可以口头表扬,可以物质奖励,但绝不应该采取“衣分五色”的服饰区别法。从历史的角度看,以服色作为身份的区别在我国由来已久,甚至可谓传统深厚,既是等级制的一种体现,也是身份地位的象征。在以公平、公正为旨归的当代社会,这套东西早就被抛弃了,如今岂可“借尸还魂”般在中学校园里作祟?
红校服穿在身上,不仅其他学生会产生被排斥的不良反应,就是那些看似被褒扬的好学生,恐怕也是如芒刺在背,浑身不自在。孤立感、距离感都会油然而生。此前,就“绿领巾”事件,教育部明确表示,坚决反对以任何方式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好与差的区别,其含义正在于此。
其次,即便学校可以发放部分“优秀生校服”作为奖励,也应该祛除其中浓重的广告色彩,而不是让学生将赞助企业堂而皇之地背在背上。按理,校服都是学生自己出资购买的,学校何必让企业赞助呢?赞助就赞助吧,又何必一定要写在校服上面呢,恨不能让“地球人都知道”?凡此种种,都不是一个正常学校应有的行为。
这样的校服当然不可能树立起积极、正面的榜样。其可能带来的,只有对学生们身心的刺激,只有强势商业力量对纯美校园的赤裸裸侵袭。那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个体,不过是校企合谋下一个个移动的“广告牌”罢了。
“绿领巾”刚走,“红校服”就来,不知道一些学校还将闹出怎样的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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