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风吹来兰花香
——山西兰花集团创建和谐企业纪实
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诞生于1997年,是山西省晋城市国有龙头企业。在过去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他们通过全面创新,迅速发展成为一家以煤炭、煤化工、现代服务业为主导产业、兼营新材料、新能源等多元产业的国家大型一类企业。现有分子公司50余家,核心控股公司为上市公司——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总资产达到217亿元,净资产120亿元;年销售收入和实现利润在2010年分别达到96.35亿元和34.14亿元。与公司组建初相比,规模和效益分别实现了数十倍和上百倍的增长。
兰花集团五次入选全国煤炭开采和洗选行业效益十佳并两次排名第5位、在山西省工业企业30强中列第10位。兰花科创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国最具价值和最具成长性上市公司,并入选中国蓝筹煤炭企业10强,被公认为中国证券市场绩优蓝筹股。
兰花集团先后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山西省优秀企业”、“山西省结构调整先进企业”、“晋城市和谐企业”等多项荣誉。兰花集团工会也被评为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民主管理和集体合同先进单位、山西省模范基层工会、被山西省劳动竞赛委员会记集体一等功。
坚持共建共享,激活和谐构建内驱力
利益决定人心,人心决定成败。兰花集团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职工的利益作为企业发展的一个根本任务。
他们从源头上积极贯彻落实职工董事、监事制度,明确了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产生程序,不断强化他们的履职能力,确保他们参与决策和监督权力的行使。
建立健全维权工作制度和机制,严格履行职代会职责。先后制订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暂行办法》、《劳动关系预警制度》、《厂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党政工三方联席会议制度》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做好企业民主管理及职代会工作,在公司绩效工资改革方案起草制定、企业年金制度实施、大病医疗互助基金的建立、职工劳动合同的规范、项目责任人年薪激励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上,首先要在公司专题党政联席会议上进行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切实做到了源头把关。企业重大投资方案,改革改制方案,集体合同草案,奖金福利问题,职工分流安置方案等重大事项均提交职代会审议,并以无记名表决方式表决通过。
与此同时,积极推进集体协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公司29家已建立工会的下属企业均建立了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并强化制度执行,确保落实到位。
畅通诉求表达,实现职工无障碍沟通
公司党政开辟多条互动渠道,建立和巩固互信。首先建立代表提案审理并向职代会报告落实情况制度、来信来访制度、厂矿长接待日制度、民情民意搜集制度、选聘群工员制度、党政领导指定联系点制度、工会工作月报等制度。使职工的思想动态党政及时了解,职工的所思所求工会了如指掌。其次,结合普法教育,通过新工培训对职工群众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职工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自己利益要求。
同时,加强职工代表巡视,定期监督检查企业执行规章制度、履行集体合同等情况,定期收集汇总职工群众的利益诉求,必要时通过要约形式,向企业经营者反馈意见,对职工的呼声及时做出回应。
突出矛盾调处,化解各类不和谐因素
建立和完善“权责明晰,上下联动”的运作机制。确保凡事有人负责、责任一抓到底。通过建立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和基层党支部、分工会,主抓综合治理与信访工作,保证了矛盾层层化解。建立和完善了“信息畅通,准确快捷”的预警机制。通过建立员工信息收集系统、工会网站,职工群众联系卡、民情日记等载体、和 “四必访、六必谈”等多项制度,及时了解职工思想动态,将不和谐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建立和完善“以人为本,重在实效”的调解机制,确保问题解决得了,解决得好。各级工会组织本着“职工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怀着对职工群众的深厚感情,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解决涉及职工群众改制分流、利益分配、子女就业、劳动保护、职称评聘等切身利益的各类问题,通过严格落实限期办结等制度,及时予以化解。
落实权益保障,让职工分享发展成果
根据《劳动合同法》要求,集团工会依法推动所属各厂矿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每年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反馈,劳资双方共守合约,推动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不断提高工资集体协商水平,努力实现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与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统一。在集团十二五规划中,员工工资倍增计划成为企业总体发展的一个刚性目标。
与此同时,围绕职工不断提高的物质文化的多样性需求,推进企业全面进步,所有企业均建成“绿色生态矿山”或“花园式工厂”,为员工提供了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新建和改善了职工公寓、职工医院、培训中心、文化活动中心等一大批配套设施,与推进企业文化建设步伐相联系,广泛开展各种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使职工安得其所、乐在其中。
兑现目标考核,强化和谐构建约束力
近年来,集团公司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纳入党委和工会系统目标管理和行政绩效考核体系,每年初分别由集团党委和基层党组织、董事会和下属单位行政一把手、集团工会与基层工会签订目标责任书,将指标分解,量化细化,责任到人,纳入企业党政工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与相关责任人的薪酬收入挂钩,未完成创建目标者,不得享受企业年薪和相应薪酬待遇。与评先评优挂钩,未完成目标任务的组织不能评为年度先进集体,考核不达标的个人,不得评为劳模和先进工作者。这一举措,有效地保证了和谐劳动关系构建收到实效。
通过和谐构建,极大地激发出广大职工的创造热情,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明显增强。2006年到2010年由职工完成各类技术创新项目200余项,授权专利52项,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7项,在国家、省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中有87名职工分别获奖,33名工程技术人员被确定为晋城市委联系的专家。
兰花集团在发展壮大的同时,勇于担当,回报社会。五年来主动承担为市区供暖让利供煤、定点帮扶等社会责任,成为社会和谐进步的“稳压器”,树立了龙头骨干大企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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