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和县乡镇财政所做“三农”政策的执行人
《工人日报》(2011年10月24日 003版)
本报讯 近年来,河北省南和县乡镇财政管好用好每笔“三农”资金,确保各项支农资金发放到农民手中。县乡财政在三个方面发挥了作用:
惠农补贴的“核实人”。2010年19项惠农政策、13743万元资金,全部由财政所干部通过“一卡通”形式发放到农户手中,涉及312700户次。纠正错发惠农资金46户次、纠错资金52700多元。
村级财务的“代管人”。该县在财政所设立了“农村财务服务中心”。中心工作人员均由乡镇财政干部兼任,“服务中心”代理各村委会管理村级财务。
专项资金的“监督人”。 2010年全县在乡镇辖区实施各类项目78个,资金1.2亿元,督促纠正违规行为4起,纠正违规资金47万元。(张献军 任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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