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工人日报 2011年10月21日 星期一

【医改在基层】山东孤儿可享受居民医保

《工人日报》(2011年10月21日 004版)

本报讯(记者丛民)日前,山东省出台规定,要求将孤儿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医疗救助等保障范围,适当提高救助水平。同时,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孤儿应就近就地入学,学校免收其杂费、课本费和寄宿费。

规定要求,将该省范围内的孤儿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医疗救助等制度保障范围,适当提高救助水平,参保参合个人承担费用通过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解决;将符合规定的残疾孤儿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稳步提高待遇水平;将孤儿优先纳入“惠民医疗服务”制度保障范围。

对具备上学条件的孤儿,就近安排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拒收;不适合在普通学校就读的,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不能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鼓励和扶持儿童福利机构为孤残儿童设立特殊教育班或特殊教育学校,为其提供特殊教育。孤儿成年后仍在校就读的,继续享受相应政策。

关于中工网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5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