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成立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
《工人日报》(2011年10月17日 002版)
本报讯 (记者杨明清 通讯员宦爱燕 邱春波)日前,山东烟台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挂牌成立,这是该市总工会新开辟的一条通过法律援助手段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
工作站的主要职能是代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来信来访来电求助者,向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援助申请,联系市法律援助机构委派律师,纳入政府免费法律援助程序。援助对象是市直职工、进城务工人员、劳动模范、工会组织及工会工作者。援助范围主要是职工(农民工)劳动权益、人身权益、民主权利、财产权益受到侵犯的案件,及工会组织(干部)因履职受到侵权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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