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校贫困毕业生可领求职补贴
《工人日报》(2011年10月14日 006版)
本报讯 (记者丛民)记者日前从山东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济南市将对符合条件的特困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5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据了解,从2010年起,济南市就开始对特困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享受补贴的特困生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济南本市户籍家庭贫困,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济南市特困职工优待证》《山东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家庭;2011年省外院校济南生源回济未就业应届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其中,升学、出国、参军、指令性就业、暂无就业意愿的除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派遣到市或县(市)区就业主管部门,并进行失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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