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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10月14日 星期一

欠薪案件大幅下降 职工“跳槽”大幅下降

沈阳“1+N”集体合同实现劳资双赢

《工人日报》(2011年10月14日 001版)

本报讯 (记者顾威)截至目前,沈阳全市建筑行业“1+N”集体合同签订率占已建会项目部的80.7%。沈阳市总工会说,推行这种模式实现了承包商与农民工互利双赢。

今年4月对签订“1+N”集体合同还满腹怀疑的沈阳市皇姑区“中海寰宇天下”项目部经理王希财,近日向记者谈起这种合同带来的好处时表示:职工不“跳槽”了,工程进展十分顺利,他们承担的6万多平方米住宅项目可提前一个月完工。

记者在《皇姑区建筑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上看到:木工,26元一平方米,日工资220元;钢筋工,每平方米24元,日工资150元;砌筑工,每平方米16元,日工资230元……建筑业的10个主要工种都有具体工资标准。而如此透明的工资发放让劳资双方都受益良多。

“过去,一接近年底时,讨薪的农民工一拨接一拨,因为没有严格的合同,工会帮助讨薪难度特别大。”8月30日,沈阳市皇姑区委常委、区总工会主席林学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据了解,以往结算是由建筑公司与“包工头”进行,劳动报酬多是包工头与农民工口头进行协议,多数农民工对自己工资分配具体情况并不十分清楚。由于包工头素质参差不齐,劳动纠纷时有发生。2009年,该区欠薪案就发生289起,涉及农民工4000多人,涉及金额4000多万元。

“项目部最头疼的是农民工互相打探各工地收入信息,频频‘跳槽’。”“中海寰宇天下”项目部工会主席庄隆说,“每当建筑业旺季到来时,‘跳槽’的就多。”

为解决这些问题,去年5月20日,沈阳市总工会在皇姑区辖区内“中汇广场”住宅项目进行“1+N”集体合同签订试点。

所谓“1+N”,“1”是工会代表农民工与项目部签订的综合性集体合同,管农民工全体,主要内容包括劳动报酬及工资支付办法、劳动安全卫生、生活保障、合同的履行与监督等。“N”是集体合同附件,是工会代表农民工与项目部签订的分合同,一个工种一份,内容具体到工资标准和工资支付办法。

推行该模式后,因欠薪引发的纠纷大幅度减少。沈阳签订了“1+N”集体合同的740家工地中,去年因欠薪引发的纠纷462起,今年只发生19起,由于有集体合同具体规定,调解有据可依,这19起欠薪案件也很快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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