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法院做好“调解”文章
《工人日报》(2011年10月11日 003版)
本报讯 近年来,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贴近群众、了解群众的优势,着力做好“调解”文章,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
该院针对不同案件类型,安排专业性强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调解,帮助法官厘清案件事实,让当事人认清责任,促成当事人双方调解。对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土地承包等类型案件,安排威望高、人缘好、群众基础深厚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实现调解结案,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充分利用人民陪审员熟悉社情、了解民意的优势,由人民陪审员与法官一起“问案”或深入田间地头、农家庭院巡回就地审理、调解案件,促进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任感和认同感,提高案件调解率。(刘亚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