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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10月02日 星期一

特别维权——有理说理

旅途中的麻烦有人管

《工人日报》(2011年10月02日 004版)

日前,参加九寨沟纯玩三日游。这个散客团,由43名来自全国各地的散客组成。从成都开往九寨沟路过映秀镇之前,导游服务态度还算正常。过了映秀镇导游开始统计此程唯一的自费项目——藏羌风情晚会的参加人数。他再三动员游人参加,因为这样他能拿到30元的回扣。合同上明白无误地写明“自愿参加”。因拒绝参加自费项目,导游由此变脸,明显冷落不参加自费项目的游客。

进入黄龙景区之前,那导游反复强调:景区海拔高,曾有人因高原反应而指甲发黑脸色发白;甚至有人被担架抬下来。而合同上写着:仅少数游客有轻微反应,后来的事实,也证明如此。那导游不厌其烦地夸大其词,目的就是要购买120元一盒的“红景天”。在游完黄龙时,因找不到停车位置而打电话询问,那导游在电话里生硬地称:别人找得到,你们为什么找不到?

在回成都的路上,导游拿着意见征询表,要游人勾的是很满意档。在“较满意”档打勾,导游不满。车到成都后,导游在付给车上其他几位游客回宾馆“打的”车费。一车的游客,出同样的费用,导游有什么权利区别对待?

回到上海后,游人在网上给成都市长信箱发了封投诉信。意想不到一个星期后,成都旅行社和那位导游,通过打电话、发短信,诚恳地向游客致歉认错,并退还应送回酒店“打的”钱。(茅仪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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