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档住宅10月开始征税
初步测算应缴纳房产税逾亿元
《工人日报》(2011年10月01日 002版)
本报讯 (记者李国)记者近日从重庆市地税局了解到,重庆市地税局发布的个人住房房产税申报缴纳通告,要求在重庆主城九区行政区域范围(含高新区、经开区、北部新区)内拥有独栋商品住宅产权的纳税人,于10月1日~31日,向应税住房所在地的地税机关,主动申报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
根据今年1月28日出台的《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本市居民1月28日以前购买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
据税务部门提供的相关数据显示,预计重庆首批应税的存量房为3400套,加上此前的近万套应税房产,初步测算这些房产应缴纳房产税逾亿元人民币。从房产总量和纳税额度上来看,都不算多,而且又是高端住宅,对市场的影响并不大,更多则是体现在心理冲击上。
据了解,重庆税务部门的《通告》在市民中反应平静,由于对价格、面积设定的征收门槛较高,差不多90%的房源都达不到重庆的房产税征收标准,象征性大于实际意义,所以对普通百姓影响有限。不过,重庆此次对于那些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的应税住房均不扣除免税面积,意在打击外地炒房团的投资行为,通过税收手段挤压其投机炒作空间,逼炒房客退出重庆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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