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消防支队
获“政法标兵”称号
《工人日报》(2011年09月29日 007版)
本报讯 近日,江苏徐州市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徐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被命名为“政法标兵单位”。
据了解,该支队通过完善执法制度,明确执法内容、程序和要求,用制度制约和规范执法行为,使执法人员有章可循,既增强了执法人员的信心又减少了执法的随意性。去年全支队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案件,未发生一起行政败诉或复议被撤销案件。近年来,该支队不断提升监督执法和灭火救援实战能力,实现全市连续23年无特大火灾事故、连续9年无重大事故的佳绩。(彭庆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