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工人日报 2011年09月22日 星期一

充分发挥广大职工创业创新活力

浙江省召开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会议

《工人日报》(2011年09月22日 01版)

本报杭州9月21日电 (记者李刚殷) 9月20日至21日,浙江省委在杭州召开全省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会议。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在会上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理解和把握“密切联系群众、教育引导群众、组织发动群众、热心服务群众”的要求,凝聚和充分发挥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群众的力量,为浙江省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赵洪祝指出:工青妇组织是为群众服务的组织,工青妇工作是为群众谋利益的工作,做工青妇工作的过程就是做群众工作的过程。做好新形势下的工青妇工作,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发挥好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领导核心作用的重要内容;是激发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群众创业创新活力,为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小康社会建功立业的现实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根本要求;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保证。

浙江省委副书记、代省长夏宝龙主持会议。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鸣起,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罗梅,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甄砚出席会议并讲话。

张鸣起充分肯定了近几年来浙江工会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并对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浙江工会工作提出要求。他指出,浙江省各级工会围绕全省大局促发展,围绕改善民生促和谐,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涌现出义乌工会社会化维权、温岭工资集体协商、北仑劳动争议大调解、传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一批具有浙江特色、全国领先的工作品牌和先进经验,为工会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有益借鉴。

张鸣起要求,浙江省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要始终牢牢把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个当代工人运动的主题,按照浙江省“十二五”规划的总体要求,组织职工积极投身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等创先争优建功立业活动;要针对浙江中小非公企业占企业绝大多数的实际,扎实推进中小非公企业“两个普遍”工作,进一步加强协调劳动关系长效机制建设,促进劳动关系规范运作、统筹协调、和谐发展;要切实做好维权和帮扶工作,帮助解决职工群众生产生活困难;要深入推进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提高做好新形势下职工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扎实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等机制建设,切实维护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合法权益。

关于中工网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5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