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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09月19日 星期一

陕西武功:

工会助农民工讨回27万元赔偿金

《工人日报》(2011年09月19日 08版)

本报讯 (记者毛浓曦)近日,陕西武功县游凤镇农民工董小勇坚持来到县总工会,拄着拐杖,带着妻子、孩子,给工会送来一面锦旗——“扶弱助困、功德无量”。就在当天,他在打工过程中受伤致残后东奔西走未有结果的权益主张,终于在县总工会的不懈努力下有了结果,27万元的赔偿金打到了他的卡上。

31岁的董小勇在西安北郊一建筑工地打工。2010年9月2日,他在干活时,被违规操作吊起的方木砸成重伤,不省人事。经过医院确诊,为腰1骶4椎粉碎性骨折。手术后,小便不能排出,只能用引流管导尿。在住院治疗期间,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出现了老板不按时足额提供费用、导致院方中断治疗的问题,董小勇家属多方投诉均无结果。

今年6月下旬,家属找到了武功县总工会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得到县总工会主席黄长怀接待。当了解到董小勇父亲有残疾、母亲刚做过手术,4岁的儿子患有淋巴疾病,妻子没工作,家庭十分困难后,黄长怀立即安排副主席鲁海平带人赴西安工地展开维权。

维权在逆水行舟中展开。第一次只见到了一名项目监理,得到了一个“只能给老板汇报,不能决定什么”的托词。7月15日,武功县总二赴西安,但工地老板答应只能按工伤事故赔付10万元;县总则主张,必须考虑董小勇是家庭支柱的实际情况,并与其家属认真核算,提出了33万元的赔付标准;而老板表示不能接受,要向上级报告。

8月5日,县总工会第三次赴西安协商。工地老板说:“治疗费用已花了14万元,希望武功县工会能考虑企业的支付能力,也给董小勇做些工作。”最终,在多次斡旋后,双方达成了在14万元的治疗费之外,一次性赔付27万元的协议。8月22日武功县总工会与董小勇家属第四次赶赴西安,与该建筑工地老板签订了赔偿协议。

县总工会主席黄长怀说:“依法维护职工、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工会义不容辞,尤其是困难群体,更要不计代价、不惜成本。”据了解,近三年来,武功县总工会通过依法维权,为农民工挽回损失5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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