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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09月12日 星期一

漫漫维权路 款款帮扶情

——湛江市总工会帮扶救助二三事

□本报记者 叶小钟 本报实习生 郑晓莎 本报通讯员 罗守元 葛海勇
《工人日报》(2011年09月12日 02版)

今年是广东省湛江市总工会开展送温暖工作20周年,工会帮扶中心成立10周年。记者日前从湛江市总工会获悉,自该市工会帮扶中心成立以来,采取各种形式救助、慰问困难职工23.7万人次,发放帮扶资金7376.2万元。由于工作出色,湛江市总工会先后获得全总、广东省总“送温暖工程先进单位”、“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工作先进奖”等荣誉。

【案例一】帮助下岗职工陈艳玲创业

1997年,原广东三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陈艳玲下岗了,其丈夫也是下岗职工,家庭生活困难,孩子面临辍学。湛江市总工会了解情况后,为陈艳玲送上慰问金,并于1997年大力支持其创办起湛江市首家“康乐家政服务中心”,吸纳1000名下岗女职工从事家政服务业。近年来,湛江市总继续帮助陈艳玲不断扩大业务,办起了“康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晨亿洗涤服务有限公司”,安排2000多人就业,带动更多的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和自主创业,同时每年向国家缴纳税费70多万元。该市总重点培育选树陈艳玲为创业带头人典型,其本人被广东省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被评为“全国就业优秀个人”。

【案例二】帮助农民工冯邦军追回工伤赔偿费

湛江市总工会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2008年9月,四川籍农民工冯邦军在湛江市坡头区金地石料公司从事碎石机维修工作,被车间钢板击中头部受伤住院。由于单位没有为其购买工伤保险,经双方协议,公司同意一次性支付4万元作为赔偿费。冯邦军出院不久后出现胸闷等症状,经检查为一期矽肺,为此要求公司支付职业病赔偿费10万余元,但公司以其以前在其他石场工作、在本公司工作时间短等为由拒付。2009年1月,冯邦军向湛江市总工会请求援助。市总领导了解情况后,立即与当地工会联系了解其情况,并委派坡头区法律援助律师帮冯邦军提起诉讼,提出了支付出院疗养期间工资、医疗费、工伤赔偿等3宗诉讼请求。市总为节约冯邦军维权成本,尽快为其争取赔偿,再次指派相关科室负责人,与法院审判人员交换意见,并与坡头区总工会领导一道,多次与企业负责人进行协商,经过前后3次的依法力争和苦心劝说,最终公司同意支付冯邦军8.5万元赔偿费。

【案例三】帮助困难单亲女职工李淑贞补缴社保

湛江汽车贸易公司单亲女职工李淑贞于1988年8月始因公司“优化组合”以及本人病假等原因成为待岗人员,1992年8月被公司除名。其本人不服公司对其除名处理决定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要求解决并恢复除名前原干部身份待遇,补发工资、补缴社会保险费和解决住房等问题。经多方调解,仍然未能解决问题。

2002年10月8日,原湛江市委书记邓维龙批示,由湛江市总工会牵头,市国资公司、市妇联、市劳动局、市信访局、市经贸局、市人大信访科等单位对该案进行调处。最终,李淑贞所在公司同意支付工资和生活费9.4万元,并为其补缴除名后的社会保险费。

李淑贞由于无固定收入,当时其女儿还在读书,生活困难,湛江市总还积极争取民政等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在1997年时将其纳入该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定期给予救助。市总累计为其发放了3900多元的生活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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