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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09月12日 星期一

资源共享 借势借力

泉州构筑立体式维权网络

《工人日报》(2011年09月12日 02版)

■维权重心向中小民营企业转移

■劳动争议案件速调快立快审快执

■市总领导轮流到基层接待职工来访


本报讯 (记者肖玉保 吴铎思)日前,在福建省惠安县总工会与县法院的共同帮助下,农民工芦明英追回了2.2万元的医疗费等赔偿。此前,由于企业的推诿,芦明英工伤赔付迟迟得不到解决。惠安县总得知情况后,迅速启动职工维权“绿色通道”,在工会与法院的主持下,经过3轮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赔付协议。

这是泉州工会建立职工维权“绿色通道”,与法院联手为职工维权的一例。泉州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赖畅水告诉记者,近年来,泉州工会通过资源共享,借势借力,强化工会主动作为的社会化维权格局,通过“小三级”工会切实把职工组织起来,通过推动设立欠薪保障基金、信息化建设、网上维权、与法院联合维权等举措,构建了立体式维权网。

今年初以来,泉州市总工会继续把工作重心转向中小民营企业和基层社区,继续完善乡镇(街道)工会—村(社区)工会—新经济组织工会“小三级”工会组织网络。目前全市基层工会组织达到27002家,涵盖基层单位31745个,工会组建率和职工入会率分别达84.3%和86.6%。通过完善的“小三级”工会组织网络,外来工遇到欠薪等问题后就能方便、快捷地找到“娘家”。

为有效化解用人单位和职工之间的各类纠纷,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泉州市总工会与市中级法院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对劳动争议案件坚持速调、快立、快审、快执,努力构建方便、快捷的职工维权机制。根据这一“意见”,法院与工会在维护职工权益方面建立沟通制度,市、县(市、区)法院和市、县(市、区)总工会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相互走访、信息交流等形式保持工作联系,互相通报情况,商讨加强劳动争议调处审判工作的措施。

法院和工会组织分别为困难职工提供司法救助和工会法律援助,开辟职工维权的绿色通道,分别成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合议庭和“劳动争议纠纷接待点”。法院优先选任工会人员担任人民陪审员或执行联络员,邀请工会人员协助诉讼调解,工会积极开展职工维权活动,共同构筑化解劳动纠纷的多元化机制。

为方便职工维权,泉州工会变“上访”为“下访”,将每月的15日设为主席接待日,由市总工会领导轮流在职工密集的乡镇、街道或工业园区接访,各有关部室负责人以及职工维权律师顾问团也“零距离”接待职工来访,更加直接、有效地为一线职工排忧解难。

今年上半年,泉州各级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共受理信访案件676起,涉及职工1112人,接访案件中90%以上通过现场调解得到妥善解决,法律援助717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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