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工人日报 2011年09月08日 星期一

【科教时评】禁办“家庭园”疑似拍脑袋决定

■晏扬
《工人日报》(2011年09月08日 05版)

无表情的规定 漫画作者 李法明

今秋开学,北京市昌平区出台关于举办小规模幼儿园的办法,其中规定“幼儿园不应设在居民住宅”,而这一点是在《北京市举办小规模幼儿园暂行规定》中并未提及的,这意味着昌平区的规定更加严格,该区普遍存在的“家庭园”将无法申请小规模办园的资质。

看到一些政府部门出台的规定罔顾现实、不切实际,笔者常常倍感疑惑: “家庭园”在很多城市都相当普遍,它确实不如公办的大幼儿园好,问题是公办幼儿园名额有限,满足不了需求,即使有名额也未必让外来人员子女分享,即使让他们分享,畸高的入园费也让他们望而却步。在此情况下,民办幼儿园、“家庭园”解决了很多家长的燃眉之急,孩子们至少有一个玩乐的去处,有人照看,总比被关在家里或在街上溜达强。

北京市出台举办小规模幼儿园的暂行规定,正是基于这种现实,以务实的态度力图将更多小规模园纳入规范化管理。昌平区位于北京城乡接合部,中低收入者和外来人口应该更多,有什么理由把办园门槛提得更高呢?禁办“家庭园”后,那么多孩子到哪里去上幼儿园?依笔者看,这样的高标准、严要求很像是在办公室里拍脑袋想出来的,不仅不切实际,而且与北京市乃至国务院的要求不相符——就在8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增加财政投入支持发展学前教育,其中包括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多形式举办幼儿园,发展普惠性、低收费民办幼儿园。“多渠道、多形式”应该包括“家庭园”,而“家庭园”往往是低收费的。

面对不切实际的拍脑袋规定,人们有两种选择,一是忍气吞声被迫服从,二是置之不理我行我素。很不幸,禁办“家庭园”的规定很可能遭遇第二种情况——很多“家庭园”举办者就是这样打算的,并且信心满满:“只要仍然有家长需要将孩子放在‘家庭园’里托管,‘家庭园’就能存活下去,不会因为不能申报而消失。”在一些举办者看来,他们以“家庭园”的身份“非法”存在了那么久,并不是特别渴望获得小规模办园这个“名分”。

这就是拍脑袋规定常常遇到的情形,犹如一拳打到棉花上。能怪人们不遵守你的规定吗?好象不能,因为你的规定没法遵守,况且你的规定不符合更高层级的规定。所以,就让包括禁办“家庭园”在内的所有不切实际、没法遵守的规定变成一张废纸吧,这种命运在决策者拍脑袋的那一刻就已经注定。

让拍脑袋规定变成一张废纸,其实也符合拍脑袋者的愿望,因为他们原本就没打算让规定起作用。他们比谁都清楚禁办“家庭园”是不可能的,仍要出台相关规定,在很大程度上是出于“懒政”的需要、推脱责任的需要:有了这个规定,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将众多“家庭园”排除在监管范围之外,省事省力;相关规定出台了,遵不遵守是你们的事,万一你们出事了,可就不关我们的事,不仅无责一身轻,还可占据道德制高点义正词严地谴责违规者——为什么不切实际、中看不中用的规定层出不穷?其中的奥秘就在这里,而不是决策者的智商有问题,他们的智商高着呢!

关于中工网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5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