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困难劳模将享“三金”
《工人日报》(2011年09月06日 05版)
本报讯 今后家庭生活困难的上海市劳模,有关方面将参照现已实施的全国劳模“三金”发放制度,给予多方面的关怀和支助。这是近日上海市总工会在答复政协委员提案建议时披露的。
所谓“三金”发放制度,一是提高市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水平,对因疾病、意外灾害和其他由于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该市户籍市级劳模进行帮扶;二是建立劳动模范低收入生活困难补助金,对收入较低的离退休劳动模范进行托底;三是建立市级劳模元旦春节慰问金,对市级劳模每人每年发放500元慰问金。
上海市政协委员沈文达日前撰写提案,建议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关心劳模们的日常生活,尤其要关心那些退休时间较长、家庭生活较为困难的老劳模们的生活。
该市总工会作为提案主办单位,积极采纳政协委员建议,在答复函件中明确表示,为加强对市级劳模“三金”发放的资金管理,工会将设立市级劳模“三金”专户,专款专用。上海市财政每年将劳模“三金”纳入当年财政预算,编入市总工会部门预算。(顾定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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