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没还完房子能赠与他人吗?
《工人日报》(2011年09月05日 007版)
我的父母长期生活在小城镇,我和丈夫一直想把父母接到城里居住。但老人们认为,自己没有房子,就没有安定感,总不想来。我和丈夫贷款买了两套房子,还都在还贷。我们现在打算把其中一套赠与给我父母,让他们放心到城市里来生活。但有人告诉我们,按揭贷款必须先还完才能办理赠与手续,这下我们犯难了。请问,按揭没还完能办理赠与吗?
读者 谭晓叶
谭晓叶:
我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依照上述法律,房屋在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处分。
从你介绍的情况看,你所说的“赠与”就属于上述法律规定中的“转让处分”行为,你与丈夫共同抵押贷款购买的房屋仍处于抵押期间,抵押权尚未消灭,因此你与丈夫不能将该房屋赠与你父母。当然,你与丈夫可以签订协议,采取附条件赠与的方式,约定在房屋贷款清偿后,房屋产权归你父母所有,但采取这一方式你们也仍需继续按期还款。
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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