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首批经适房优先供应困难户
按成本价销售,不含利润
《工人日报》(2011年08月31日 004版)
本报讯 (记者叶小钟 实习生郑晓莎)为加快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8月中旬,广州市推出今年第一批3824套经济适用房,公开向已取得准购证明的申购家庭销售,其中优先供应登记在册的77177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的申购家庭,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全部解决其住房困难。
解决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一直是广州市政府的重点民生工作。据广州房管局住房保障办透露,截至今年7月20日,广州市累计解决了75143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完成了77177户住房保障目标任务的97.36%,剩余的2034户,将于今年年底前全部解决。
据了解,该批经适房的基准价格由物价部门审批确定,按成本价销售,不含利润,房屋最低总价为14万元。广氮花园的1996套经适房,计划在2012年10月起交付使用,房屋建筑面积在55~70平方米。安厦花园的1708套经适房则计划在2013年3月起交付使用,建筑面积在36~85平方米。而零星房源则为现楼发售,建筑面积在65~100平方米。
有意购买的申请家庭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银行按揭付款,银行按揭提供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两种方式。申请人家庭在进行购房申请登记后,广州市住房保障局将对符合购房资格的申请人家庭根据轮候分值高低确定选房顺序。分值相同的家庭,通过评分排序系统现场确定先后顺序。
据悉,该经济适用房产权为有限产权,不得出租、出借,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购得经济适用房满5年的,购房人可转让,但应当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市住房保障办可优先回购。购房人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可取得完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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