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话直说】慈善超市:互惠才有生命力
□然 玉
《工人日报》(2011年08月30日 003版)
8月27日,北京西城区慈善超市中心店正式营业,鸡蛋、蔬果等商品都推出特价。但在整个购物和销售过程中,很少有人谈及慈善、捐赠,超市中的红十字会和残联义卖商品也鲜有人问津。收银员称,对顾客消费中有多少会捐出来做慈善并不知情。(见8月28日《新京报》)
作为一种有益的尝试,慈善超市想必能为民间善心建构起一条常态化的表达路径。较之先前的募捐机构,慈善超市的革新意义在于其“日常化”,即令慈善行为内嵌为平日生活的一部分,简化为居家采购就可顺带实现钱货交易的爱心输送。
更本质而言,慈善超市的筹资逻辑颇为新颖。其善款来源有二:其一,通过正常商品买卖,赚取差价、实现盈利从而为慈善补血;其二,销售市民捐赠的旧物,将几无成本的售卖收入作为行善资金。归根结底,慈善超市是通过商业买卖和最优配置资源、自我升值来为爱心事业募款。
然而,理想演绎为现实,总不免多点波折、打些折扣。北京的慈善超市开张营业,第一天就遭遇了不少尴尬,自然不能责难民众缺乏爱心、生性多疑——账目含混、明细不清,消费者怎会相信“购物即在行善”呢?作为新尝试,慈善超市在起步之初,便应选择透明化、规范化的专业道路。
事实上,账目公开不能解决全部问题。互惠型慈善,而非施舍型慈善,才是慈善超市的核心理念。具体而言,必须让义卖商品具备“价值”;或引入定制服务,根据买者需要对旧物进行再包装;或使义卖品成为凝结个体爱心的独特纪念物……
慈善超市,作为“互惠慈善”亲民的实践场所,作为慈善事业的另一种变革可能,即便起步蹒跚,也理当在未来勉力前行。当然,扩大公众参与度并努力内化为市民生活的一部分,是其需要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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